7月26日下午5点左右,在东坡区太和镇河东村九组,年仅15岁的陶某因跳入水中救助好友叶某而不幸遇难。当时,陶某和12岁的林某在河边的浅水区玩耍,看见好友叶某不慎游进了采挖过沙石的深水坑中。两个少年求救不成,情急之下,水性不好的他们双双跳入水中进行营救。然而,一场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误入深水好友及时呼救
据当事人林某回忆道,当天下午,自己与同村好友叶某相约去河边钓鱼。中途由于天气炎热,林某自己便回家了,而叶某仍然独自留在了河边。而林某回家后,觉得无聊,便来到了陶某家。后又和陶某邀约再次去了河边钓鱼。
钓鱼的过程中,由于天气闷热,三个少年便不约而同地开始在河边的浅水处开始玩水。当时,年长的陶某曾提醒伙伴说:“那边可能有挖过沙石的大坑,不要过去哦!”
话音还未落,陶某和林某就发现叶某已经掉入了深水区,双手正不断地拍打水,头也在使劲往上冲,表情十分难受。反应够快的陶某立即意识到,他肯定是掉进了挖过泥沙的河坑。情急之下,陶某大声向正在不远处放牛的同村成年人蒋某和王某求救:“快点过来,糟了糟了!”
情急之下少年跳入水中救人
据年过六旬的蒋某说,当时自己心里面想:“两个小孩都站在水上面,哪来的什么危险哦!”于是便迟疑了一下。
而陶某和林某求救以后,看见水里面的叶某在不断地往上面冲,心里面十分着急,两个水性不怎么好的小孩立马就跳进了河里,准备救叶某。
回过神来的蒋某和王某,突然发现两个孩子也不见了,立马明白了过来,是真的有人落水了。两人便飞跑过来,跳进水里救人。蒋某回忆,自己和王某在水里面时,只要看见人就立马游过去救助。但是在刚下完大雨的河里游泳很费劲。经过大半个小时的惊险营救,两人只将林某和叶某救了起来。
随后,蒋某立马让王某回村去叫人来帮忙。村民们赶来后又在水里寻找了一个小时,最终才发现陶某。医院的医护人员赶到后,经过奋力抢救,但是陶某溺水过久,已经死亡。林某和叶某在抢救后得以苏醒过来,脱离了生命危险。
惨剧发生后,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看见河边这个因挖沙而产生的水坑周围并没有任何的提示或警示标语,更没有任何铁丝栅栏设施。
律师说法:
从已知情况看,三方要负责任
记者就相关情况访问了四川清正律师事务所的杨俊律师。他说:“就目前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救人者陶某和被救者叶某两人并没有相互邀约去河边玩耍,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他们俩并没有相互救助的义务。但是,当陶某看见叶某游向深水区出现危险时,陶某首先采取了理智的呼救办法,然后看到被求救的大人没有立马施救,自己就立即跳入了水里营救。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应该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
而就事故责任,杨律师说“有三方应该负起责任”。首先,砂石厂由于没有设置危险提示标语和铁丝栅栏设施,所以要负起一定的责任。而死者陶某,作为15岁的未成年人,他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也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理当负有一定责任。而陶某付出了生命来救助叶某,因此叶某也当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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