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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车祸事故中似乎无恙 8小时后离奇死亡

来源:厦门网 发表人: 2023-08-25 浏览量:833

  倒溜的前车与后车发生碰撞,坐在后车副驾驶上的陈某头部与玻璃发生碰撞,但没有明显受伤痕迹。事故发生8小时后,陈某却离奇死亡……

  2月1日,陈某乘坐司机李斌(化名)的小轿车,由晋江经同安至集美后溪。下午2点20分左右,车辆行至同集路一交叉路口时,前方的小货车不知何故发生了倒溜,车尾撞上了李斌小轿车车头的正前部。李斌急忙踩了刹车,并且看到陈某正在往前倾,头碰到了前挡风玻璃。

  陈某感觉自己并无大碍,交警还没到现场,他就自行乘坐摩托车前往后溪办事。傍晚6时许,李斌至集美后溪载陈某回晋江,两人还在路边餐厅一起吃完晚饭以后,各自回到家中。晚上8点半左右,陈某在家中感到难受,9点左右就没有了生命特征。晚上10点半,120急救医生赶到后宣布陈某死亡。

  2月2日上午,李斌向集美交警大队报警,称陈某已经死亡。3月25日,集美交警大队经过检验,出具了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意见书,认为陈某“系头部受外力作用致原发性脑干损伤而死亡”。

  6月,陈某的父母、妻子还有两个儿子一起向集美区法院起诉,要求小货车司机、货车所有人、李斌以及两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等5位被告为陈某的死承担责任,赔偿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9.7万元。

  案发地点没有安装摄像头,且因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所以交警对本起事故的处理中并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是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证明书》,认为小货车倒溜在事故中存在过错,但因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在法庭审理过程当中,几位被告就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各执一词。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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