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8月30日 摄)
碧海银沙网讯(图文/安 泉 陈建伟 编辑/金 臻 云 海)8月30日凌晨时分,在人民大道体育南红绿灯路口处,发生一起二次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在第一次事故中,驾驶二轮摩托车肇事者因无证驾驶,已被警方拘留。
30日凌晨1时10分,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粤G××429二轮摩托车从开发区沿人民大道往官渡,行至人民大道体育南红绿灯路口时与一辆粤G××942出租车相撞。之后,二轮摩托车与出租车肇事双方就在商量事故赔偿事宜之时,另一辆二轮摩托车又撞上出租车,造成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
接到报警后,赤坎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孙锦锟、杨辉赶到现场,在核对驾驶证件和询问时,了解到第一次事故中驾驶二轮摩托车肇事者涉嫌无证驾驶,遂依法将其口头传唤到赤坎交警大队调查。经查证实,摩托车肇事者李某某(男,21岁,坡头区官渡镇铁芦村人)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已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赤坎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肇事者李某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一千元,并处十五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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