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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逾5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由摩托车引发

来源:汕头都市报 发表人: 2023-09-16 浏览量:657

摩托车违章行驶成交通安全一大隐患。

  近年来,全市摩托车数量大幅增加,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市中心区尚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摩托车仅存5万多辆,现行驶的更多是“三区一县”号牌的摩托车。大量悬挂“三区一县”号牌的摩托车进入中心城区,增大城市交通压力,容易引发交通阻塞和交通事故,特别是肇事逃逸案件的多发。这些摩托车由于登记信息与实际车辆所有人不符,在管理上存在较大的难度。大量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突出,不仅严重危害城市的交通秩序,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和治安隐患,也严重影响汕头的特区形象,降低汕头城市品位,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了。

  据市公安部门介绍,摩托车已经成为中心城区交通安全的“头号杀手”。目前中心城区50%以上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是由摩托车引发的,尤其因超载、酒后驾驶等而致伤、致残的案例更多,给不少家庭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此外,摩托车还成为不法分子实施飞车抢夺的最主要作案工具,给社会治安带来很大的压力。同时,非法营运摩托车,也扰乱了正常的交通运营秩序,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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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摩之路”

  汕头中心城区开展综合治理摩托车的工作已有多年。早在1999年,市政府就已暂停了原市区范围内摩托车的入户。在2002年,又颁布了《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规定》,禁止非特区号牌摩托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

  2003年,汕头行政区域调整,澄海、潮阳撤县设区并入“大汕头”。出于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全局考虑,2005年,市政府经过调查、论证,又发布了划定城市中心区域(即:市中心区北区的西港河一线以东,海湾大桥-泰山路一线以西,汕樟北路-梅溪桥-护堤路-金凤中路一线以南、以东的范围),以及禁止非粤D号牌摩托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的公告。在此期间,中心城区居民购置了大量的“三区一县”摩托车在中心城区行驶(车主和实际使用人不符,且大部分在《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购置),客观上弱化了《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规定》的实施效果,造成中心城区摩托车的实际数量不降反升,远远高于其统计的拥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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