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李某被黄某从楼上掷下砖头击中头部,后跌落水塘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的父亲李某某及其家人情绪激动,召集李姓家属共40多人到黄某屋门前烧香闹事,向黄某家属索赔。近日,经岑溪多个部门的司法人员和调解员深入调解,这场纠纷才最终得到化解。
2010年7月31日凌晨2时许,李某在梧州市富民路312号后面菜园,被312号楼房的黄某从楼上掷下一块砖头,掷中头部后跌落水塘死亡。经侦查,岑溪市城南派出所认为,该事故是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
死者李某14岁,是岑城镇樟木社区居民,事故发生后,李某的父亲及其家人情绪激动,召集李姓家属共40多人,于8月4日下午5时,到黄某屋门前烧香闹事,向黄某家属索赔。
岑城司法所接到报案后,组织多名干警和樟木社区干部,一起召集受害人家属李某某及代表李姓等5人,和黄某家属梁某等人进行调解。黄某家属方代表认为,受害人家属提出的50万元赔偿数额太高,因此不同意其赔偿要求,后经岑城司法所、岑溪城南派出所干警及樟木社区干部反复作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终于在当天晚上8时达成口头协议:黄某家属于8月7日前,先拿出5万元作为受害人李某的埋葬费及其他费用,受害人李姓家属先将尸体埋葬。余下的经济损失待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数额后再赔偿。
8月6日,受害人李某的家属反悔,没领取黄某家人先交付到派出所的5万元,还表示,一定要取得足额赔偿才行,随后,李姓家属众人又来到黄某屋前讨说法,当时情绪很激动。
岑城司法所干警接到报案后,立刻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向梧州市公安局和市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汇报。8月6日下午3时至8日上午,岑城司法所联合市信访局、城南派出所、樟木社区等部门,组成工作组积极对该案进行调解。经司法所干警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接连4天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单方面调解,不懈劝说,这场纠纷才得以化解,受害人家属最终办理了领钱手续,后办理了李某的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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