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19日讯(冯冬莉 记者 刘侠) 车辆严重超载,极易导致交通事故,这本是一个常识。可张平(化名)却在核载2吨的货车上装了27吨的煤炭,结果发生车祸,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9月19日,记者获悉,张平被西充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0年1月19日上午,张平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货车,装载满满一车煤炭,沿西充县环城路段行驶。当行至某镇境内时,张平隐约看到前方一骑自行车的妇女准备横过公路,他紧急刹车但未能刹车到位,致使其车突然驶入右边的行车道内,撞上逆向驶来的摩托车。摩托车上坐着一家两口,夫妻二人头部严重受撞,鲜血直流。伤者被送往医院治疗,摩托车驾驶员王斌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摩托车乘车人陈华颅脑损伤硬膜下血肿。事后警方调查发现,张平驾驶的货车不仅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而且载物严重超过核定载重量,核载只有2吨的货车装载的煤炭竟然重达27吨。
张平今年40岁,两年前开始帮私人老板开货车。这次事故,不仅令车祸遇难者王斌全家遭受沉重打击,而张平也将接受法律的制裁。"很后悔,真的很后悔,"他摇着头说。
西充法院审理认为,张平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经交通部门鉴定,张平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平归案后,能如实交待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给被害方予以赔偿,求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作出判决:张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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