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19时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工业城内,滇黔桂石油勘探局一处废弃的储油仓库内,油罐发生爆炸,造成1死两重伤的惨剧。
记者调查发现,滇黔桂石油勘探局经过改制后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直属大型企业,事发现场的是滇黔桂石油勘探局的物探公司,该公司包括油库在内的多处场地已经租给他人,有的用来办学校,有的成了豆腐小作坊,有的成了医院。发生爆炸的这个废旧油库,于2007年,由滇黔桂石油勘探局的上级公司中石化集团转包给一家公司使用,该公司又于2009年7月转租给现在这家由5个人所组成的公司使用,该公司并无资质。目前,公司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爆炸后的油罐支离破碎
“炸起的盖子在空中飞转”
“爆炸引起的火焰有20余米高,气浪将储油罐的盖子震到了天上,像陀螺一样在空中旋转,狠狠地砸在地上。”目击者刘女士说,爆炸瞬间,感觉如地震一般。随后,大火便熊熊烧起,油库周围的树也被引燃。
记者当天23时50分赶到现场时,火已经被扑灭,消防车已撤离现场,经开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正在清理和维持现场秩序。小新村的很多村民仍聚集在现场周围,谈起事发时的情形很多人还心有余悸。“像地震一样,感觉房子都在摇,很多在家里吃饭的村民都纷纷跑了出来,我出来的时候,发现林子里面(记者注:油库的位置处于低凹地带,附近有很多桉树)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一大股烧焦的味道,浓烟中不断发出嘭嘭的是爆炸声,20余分钟后10余辆消防车呼啸进入油库进行扑救,我们根本不敢进入现场,实在太恐怖了……”小新村村民张女士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发生爆炸的储油罐,位于院子左侧一10米高的高台上,油罐旁一面红砖墙已被炸垮,碎砖头散落遍地。油罐炸成了3截,断裂处严重弯曲、变形。在这个油罐边上还有3个同样的储油罐,所幸的是因为扑救及时其余3个并没有发生爆炸。
爆炸发生时,油罐承租公司的员工黄先生正在油罐附近的办公室里。他说,他先抬头看到外面的火光,接着才听到油罐爆炸的声音,然后急忙从办公室逃出,为此还崴伤了脚。
黄先生说,发生爆炸的油罐已经废弃,但可能因为里面还有油料残渣,才会爆炸,爆炸原因可能是工人施工不当。他说,当时有3名从外面请来的工人正在焊接油罐。“按规定,只要是有油的地方都不允许焊接。”黄先生说。在整个采访过程中,黄先生从始至终不愿意透露他们公司的名字,而记者当天晚上以及次日两次查看现场,均没有在现场办公室看到有任何营业执照。
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滇黔桂石油勘探局物探公司就在附近300米处,以前很红火,现在基本上没有什么动静了,很多员工住在城里,这里实际上是个空壳子,厂房非常破败,很多场地都租给了别人。这个油库在2006年左右曾经闲置了很长时间,物探公司请了一个看门的在这里看守,2007年左右,物探公司将场地租给了一家公司,后来渐渐地就有了工人。2009年六七月份,又换了一伙人,在这里生产沥青。
“100米外还有个液化气站”
石先生是小新村的村民,油库附近的桉树林是他的承包地。爆炸发生时,石先生说一看见起火第一个想到的除了树,还有旁边的液化气站,“烧到旁边的液化气站,那整个村子都要被掀起来。”后来发现没有想像中严重,他才安了心。
石先生称,19时40分左右,两名男子相互搀扶着走了出来,身上的衣服几乎被烧光,另外一名男子伤势较重,是被担架抬出来的。
10月16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现场,走访后发现,正如石先生所说,在油库的坡上的100米处正是“中石化西南石油局云南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大石坝钢检充装站”。该充装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爆炸发生当晚,他们十分担心,如果站里的液化气被引爆,整个村庄都可能被夷为平地。
昆明经开区消防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张浩说,事发当晚,他们赶到后发现另外几个罐子也随时有爆炸的危险,他们立即展开救援,有效防止了火势蔓延。不到半小时,明火基本被扑灭。好在油罐里没有太多的油,加之救援及时,才避免了事态扩大。
1人死亡两人重伤
爆炸发生后,经消防和安监部门初步调查,共有3人受重伤,被送往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记者从医院了解到,35岁伤者刘红波在送往医院后,于当天22时3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52岁的吴云龙,烧伤面积达98%,有吸入性损伤,尚未脱离生命危险。61岁的王世福烧伤面积达70%,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据了解,他们都是废弃油库的工人。
吴云龙的亲属在接到厂方的电话后,立刻从双江县赶到昆明。他的侄子说,他们次日早上6时左右到医院后,发生伤者浑身上下红肿,说话口齿不清,询问医生后得知,他的气管因吸入性损伤,十分严重。虽然经过手术治疗,但仍未度过危险期。
据了解,目前伤者的所有医疗费暂由经开区支付。
“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10月16日,记者对现场进行回访时,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开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以及阿拉乡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对现场进行勘察。安监局的工作人员透露,事发后,由安监局、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已经介入调查,暂时还无法对事故进行定性,但初步查明,发生事故的油库属于中石化下属的滇黔桂石油勘探局所有。目前,租用油库的公司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按规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施工需要经过层层上报,签订作业报告后才能进行施工,但这3人焊接施工时是否经过上报仍在调查中。”昆明市安监局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事故调查结果将尽快公布。
出租油库埋隐患
据了解,滇黔桂石油勘探局是中石化集团直属大型企业,资产15.8亿元,总部设在昆明市。负责云南、贵州、广西三省(区)的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
事发地属于滇黔桂石油勘探局的物探公司,但这个地方的场地已被出租。只有一些老职工仍住在破旧的宿舍区内。物探公司的一名老职工告诉记者,滇黔桂石油勘探局的物探公司成立于1984年,主要从事石油地下物理勘探,员工人数在巅峰时达到近400名。2000年左右,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划转给中国石化西南石油局管理,他们物探公司也跟着划转。由于这个地方太偏僻,交通不便,物探公司已经搬到官房广场附近的滇黔桂石油勘探大楼办公,这些老厂房也被租给其他公司和私人了。
“油库重地,竟然将其转租给没有资质的个体户来经营,安全如何保障,这不是拿周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完笑吗,中石化集团以及下属的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相关部门应该严肃处理这个事情,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小新村的村民石先生说。
“炸出多重管理漏洞”
中石油云南分公司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说,油库是储存油料的基地,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和流动性的危险性,对安全性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国内的石油公司无一例外地都建立了严格《油库安全管理制度》,除了日常的对罐壁、罐顶、进出口阀门、阀体及连接部位等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检查、对场地的烟火进行杜绝外,在每年雷雨季节还得做漏电、防雷测试,遇有雷雨大风天得不间断进行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另外我国《消防法》对于生产、贮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也有相关的明确规定,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这位业内人士说,从这起事故发生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中石化以及下属的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已出现多处违规,也暴露出多处漏洞。首先废弃的油库里的汽油并没有进行及时、安全地处理,而是让它闲置在废弃的油罐里。另外将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油库转让给其他公司后,对其他公司的私自转包无经营资质的个人这个过程缺乏监管,实属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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