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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时漏电致人死亡 厂家赔15万

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发表人: 2023-10-29 浏览量:1112

  三年前,市民老李准备骑电动车出门,不料却在电动车旁遭离奇电击致死。家属认为,这是电动车漏电所致,于是与电动车厂家及经销商打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维权官司。

  本月26日,这场官司终于有了结果,但企业十几万元的赔偿款,却难以弥补几个质量不过关的零件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

  接触充电电动车意外身亡  

  老李是名装修工人,家住雁山区。电动车买了大半年,是他每天上班必需的交通工具。

  2007年7月25日下午3点,他像往常一样准备骑电动车去上班,车就停在屋内充电。不料这次去取车的老李刚一碰到电动车,手臂就紧紧贴在车身上,而整个人瞬间昏倒在电动车旁。

  一个小时后,老李的爱人从外面回来。她看到老李趴在电动车上闭着眼一动不动,手臂上有烧伤的痕迹,而电动车电源插头还连着插座,便赶紧报警求救。

  120急救车第一时间赶到,可经过抢救,医生无奈宣布老李死亡。

  随后,公安干警在事故现场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老李死于电击,电动车正常充电时,车上的金属体带有245伏的电压。

  学过初中物理的人都知道,电压只要超过36伏,就会对人体产生危险。

  厂家商家称产品“免检”质量可靠

  看了警方的鉴定结果,家属把老李的死因归结为电动车漏电。“电动车尚在保修期内,造成这样的安全事故,电动车厂家和经销商难辞其咎。”于是,老李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年年底,叠彩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电动车厂家与经销商辩称,“老李的电动车在出厂前已被检验为合格产品,而该品牌也早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免检产品’审核。公安部门的鉴定结论不能证明电动车质量有问题,事故的原因有可能是消费者擅自改变或者破坏电动车电源、电路和充电设备造成。因此,老李一家的诉讼并无事实依据。”

  法院听取辩方意见,驳回老李家属的诉讼请求,并指出老李一家应对相关产品做司法鉴定后,再提起诉讼。

  权威鉴定找出事故原因

  去年3月,老李家属将电动车送至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该院经过详细鉴定后得出四点结论,并给出了《质量鉴定报告》。

  首先,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车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均不应带电,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兆欧(电阻单位)。经检测,老李的电动车电动机绕组引线的导线裸露,外壳与绕组之间绝缘电阻为0.2兆欧。

  其二,老李的电动车电池充电器空载输出电压为56.07伏,高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规定的42.4伏。

  其三,老李的电动车充电器内有一电容被击穿,充电器输入、输出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为0.05兆欧,实际为短路。根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充电器输入输出电路应该绝缘。

  《质量鉴定报告》最后指出,老李家插座的绝缘电阻与电气强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法院调解家属获赔15万元  

  拿到这份《质量鉴定报告》,老李家属确定事故原因出在电动车上,再次来到法院进行起诉。此时,电动车厂家及经销商也不再坚持自己的辩护意见了。

  10月26日,叠彩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由电动车厂家以及销售公司一次性支付老李家属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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