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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雇凶报复致举报人死亡

来源:法治周末 发表人: 2023-11-03 浏览量:943

  山东省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因下属“多次写信举报他”,就让该公司副总经理“想办法制止”。这位副总经理找来无业人员和犯有前科的人员,预谋后实施报复砸车,结果导致举报人死亡

  堂堂国企负责人竟雇凶报复举报人,并导致举报人死亡,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总经理李际明和副总经理高义明,因此双双成为被告人。

  近日,《法治周末》记者获悉,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该案,共有7人将出庭受审。

  砸车杀人

  被报复的举报人叫张旭亮,生前是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他的妻子季子燕记得很清楚,张旭亮被害的日子,是2009年11月12日。

  那是个阴雨天,能见度很低。“青岛是沿海地区,有时雾气很重。”季子燕向《法治周末》记者回忆说。7时40分左右,丈夫按照惯例提前一小时开车去公司上班。但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当天8时许,青岛市黄岛区沅江路汇泉雅居小区附近发生一起打斗事件,附近小区的居民宋德政透过自家窗户看到马路上“几个人在打一个人”,他马上用电话报了警。

  根据事后青岛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描述:当时,犯罪嫌疑人綦鲁民纠集并指使犯罪嫌疑人孙亚斌、钟贻瑞、藏云强、李涛驾驶事先租赁的现代伊兰特轿车窜至青岛市黄岛区沅江路汇泉雅居小区北侧路段处,由犯罪嫌疑人李涛驾驶轿车将被害人张旭亮驾驶的丰田凯美瑞轿车拦截。

  嗣后,孙亚斌、钟贻瑞、藏云强分别持事先准备好的铁锤、镐把朝张旭亮的轿车前风挡玻璃及左侧后视镜等处猛砸。其间,犯罪嫌疑人孙亚斌、钟贻瑞、藏云强在被害人张旭亮持砍刀冲出驾驶室反抗的情况下,分别持铁锤、木棍追打张旭亮。

  青岛市公安局认定:“在厮打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孙亚斌将张旭亮所持砍刀夺下并朝张旭亮的右胸部猛捅一刀。”

  案发后,李涛驾车载着孙亚斌等人逃离现场。

  与此同时,张旭亮的上司高义明也打电话向110报了警。张旭亮被送进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出具的鉴定结论通知书显示,张旭亮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穿胸壁贯通胸腹腔致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青岛市黄岛公安分局立案侦查,陆续将行凶者抓获。接着,幕后人员刘建魁、高义明、李际明也浮出水面。

  孙亚斌,山东省即墨市农民,2003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1年。

  钟贻瑞,即墨市人,无业。

  藏云强,即墨市人,2005年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李涛,即墨市人,无业。

  刘建魁,个体经营者。

  雇凶报复

  经公安机关查明,这是一起国企负责人雇凶报复下属举报的案件。

  2008年4月,李际明任职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总经理后,因本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张旭亮“多次写信举报他”,“遂让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高义明想办法制止张旭亮继续举报”。

  2009年9月至10月期间,高义明欲通过砸被害人张旭亮轿车的手段“吓唬住”他,遂纠集刘建魁“共同预谋砸车事宜”,并将张旭亮的车牌号告知刘建魁。

  高义明说,因为张旭亮的轿车以前被人砸过,他就想找人砸车“吓唬吓唬”他,于是找到熟人刘建魁,因为刘是“干工程的”,“有路子”。

  刘建魁交代说:案发前一个月左右,他因为业务上的事到高义明的办公室。交谈过程中,高义明让他找人“吓唬吓唬”厂里一个姓张的部长。“当时给我一个小纸条,上面记着一个车号”,让他找人把这个车给砸了。

  刘建魁又找到了自己的熟人綦鲁民,綦鲁民从临近的即墨市雇了孙亚斌、李涛、钟贻瑞、藏云强4名帮手,并购买了铁锤等工具,准备实施砸车。

  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侦查人员讯问刘建魁:“让綦鲁民找人砸张旭亮的车,给了綦鲁民什么好处?”

  刘建魁回答,在安排綦鲁民找人砸车时,没有说给綦鲁民什么好处。只是在事发后,为了给去砸车的人治伤(砸车人中有人受伤),先后给了綦鲁民5万元,这是因为“以前我欠了綦鲁民大约5万元的工程款”。

  对于这5万元工程款是如何欠下的,刘建魁说,是綦鲁民为其拉土石方的运费。

  免职积怨

  季子燕说,丈夫生前与上司李际明、高义明积怨甚深。张旭亮平时爱说爱笑、性情随和,但是属于“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有事一定要说出来的那种人,而且遇事不冷静、易冲动。“他就是太耿直了”,因此得罪了上司。

  而先后送到青岛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两封举报信成了“导火索”。

  2008年4月,李际明任青岛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总经理。上任后,李际明免去了一批干部的职务,包括张旭亮的综合部部长职务。在公司已工作16年之久的张旭亮咽不下这口气,与李际明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据李际明回忆说,当张旭亮知道自己被降职后,很不冷静,直接到了总经理办公室,“他把我办公室的门很大力地弄开后往里冲……情绪非常激动,大声质问我为什么免他的职,并且说要打要杀的……”

  这次冲突之后,张旭亮被安排到生产技术部任副部长(享受原级别待遇)。虽然问题看似解决了,但两人从此结下了“梁子”。

  对这种安排,李际明解释说,张旭亮表现不好,“一是这个人不太老实,我担心,一下给他降得太厉害他会找事,这样过渡一下。二是公司的一些风气不刹不行”。

  从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看,李际明要刹的“风气”,与举报有关。

  李际明说,2008年七八月,公司里有人向上级单位举报他,举报信从区里转回来后都放在高义明处,“当时公司内都传是张旭亮写的,后来又过了两个多月,又有一封内容差不多的举报信。基本上都认为是张旭亮写的”。张旭亮“有时给我发短信,自己编一些顺口溜表达不满”。

  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高义明也说,2009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委领导、市纪委、市信访局、开发区管委会领导都收到了举报信,举报李际明等人。“当时我们领导班子研究这个事,包括整个热电公司,都知道这封信是张旭亮写的。”

  举报惹祸

  季子燕说,张旭亮此前也确实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李际明有贪腐行为,至于这信到底是不是张旭亮写的,恐怕只有张自己清楚了。“他只是曾经对我说,‘有一个大秘密,我说出来,李际明就会出大事了’。”

  据季子燕讲,张旭亮遇害前20天左右,曾接到一个恐吓电话,具体的内容只有张旭亮本人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电话内容“很严重”,因为张旭亮随后报了警。

  事实上,2008年七八月间,一封署名“热电党员老干部”的举报信首先出现在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办公室。这封题为“热电贪污在继续问责于谁”的举报信中,以李际明为首的几名领导被指有贪腐行为。

  举报信指出,有关领导存在把贪污的煤炭转嫁到提高煤的烧失量(2%提升到7%)、转包工程收取好处费、辞退老干部、“称金封官”等行为。还称“西厂倒了李殿蓬,东厂要倒李际明”。

  《法治周末》记者获悉,青岛热电厂在筹建之初有东、西厂之分。“西厂李殿蓬”是青岛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前任总经理。李殿蓬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为多家公司提供供货资格、承揽工程、及时结算款项等方面的帮助,收受巨额贿赂。后经知情人举报,2007年4月,李殿蓬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同案犯原物资供应部部长陈伟,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据查他们利用虚开发票等手段获取赃款600余万元。

  2009年9月,主管部门又收到一封署名为“一个公务员”的举报信。信中指出李际明有包庇财务犯罪、“卖官鬻爵”等行为,认为“其贪心与李殿蓬(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高义明交代:“张旭亮自从调整了工作就没消停过,一直闹,安静二十来天肯定出状况。”

  李际明要求高义明做张旭亮的思想工作,要他不要再闹了,可是张的态度很坚决,就是要求“扶正”。后来,李际明要求高义明“必须解决”张旭亮的事,实在不行就想个办法“让他害怕”。

  两封举报信在厂里闹得沸沸扬扬,李际明更是坐立不安。

  对此,李际明称,“张旭亮真的是很气人”。“我是让高义明想想办法把张旭亮‘拿住’,让他在公司里不再闹事。”

  这一“吓唬”,就出了人命。2009年11月12日,发生了前文所述的一幕。

  对于这一幕,季子燕非常疑惑的是,“性情随和”的丈夫干吗在轿车里放一把砍刀?而据她所知,轿车里原来并无砍刀。

  罪名变幻

  案发当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立案侦查,于2009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19日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李际明、高义明、刘建魁、李涛、钟贻瑞、藏云强6人抓获。

  2010年2月1日,孙亚斌到公安机关投案。犯罪嫌疑人綦鲁民在逃。

  李际明在被青岛市公安局刑拘37天后取保候审。

  4月2日,青岛市公安局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局认定,孙亚斌、钟贻瑞、藏云强涉嫌故意伤害罪,李涛、李际明、高义明、刘建魁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9月21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这份起诉书中,孙亚斌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钟贻瑞、藏云强、李涛被以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李际明、高义明、刘建魁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10月22日,检察院工作人员透露,此案目前仍在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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