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周田镇某工地的包工头龙某与有夫之妇余某,在该镇林业站招待所开房后出来时,被余某的丈夫刘某逮个正着,被刘某一顿暴打后送医不治身亡。昨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6月28日13时许,被告人刘某得知妻子余某与被害人龙某可能在仁化县周田镇林业站招待所开房后,立即赶往该招待所,果见龙某从该招待所出来,于是刘某就将龙某拉到一边等候。不久其妻余某也从该招待所出来,刘便怀疑其妻与龙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而愤怒地用拳头击打龙的太阳穴两拳,龙某被打倒地后,刘又用穿皮鞋的脚踩龙的头部,直至发现龙的鼻子出血并躺在地上没有动静后,便与其妻用他人的三轮摩托车将龙送到仁化县周田镇卫生院抢救。3日,龙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的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福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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