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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赌 冲动小伙跳水丧生

来源:云南网 发表人: 2023-11-08 浏览量:927

事发时,张某从美登桥桥中心附近位置跳入西洱河。

    一场荒唐的赌局,导致一个年轻生命的离去;心碎的父母寻求法律援助,经法院多次调解最终获得赔偿。10月20日,倍受市民关注的因酒后打赌致张某跳水身亡的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经大理市法院调解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张某某、徐某、王某三名被告赔偿原告张某父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3千元。

酒后打赌跳水一人丧生

    今年4月11日晚11时许,大理市某撞球城业主张某某下班后邀约其雇员徐某、王某、张某及左某(张某的女友)一同到下关镇兴国路吃烧烤。4月12日凌晨1时30分许,五人在喝了12瓶啤酒之后从兴国路步行返回人民南路。行至美登大桥时,张某某、徐某、张某、王某四人相互起哄,进而相互激将,要从距离水面8.5米的大桥上跳入西洱河中游泳,左某劝阻未果,徐某、张某先后从桥中心附近位置跳入西洱河,后徐某游回西洱河南岸,但张某却不幸溺水身亡。

伤心父母寻求法律援助

    得知消息,张某的父母悲痛欲绝。对于本就贫寒的家庭来说,张某的离世无疑于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张某的父母因与张某某、徐某、王某未能达成赔偿协议,遂于今年5月5日一纸诉状将三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36万元。

    随后,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又缺乏法律知识,张某的父母来到大理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在听取陈述、及时审查后,批准了张某父母的法律援助申请,即日指派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他坤荣律师担任张某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的代理人。他坤荣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研究案情,多次与张某家属进行沟通,积极开展案件代理工作。

法院多次调解终获赔偿

    今年6月13日,大理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原告方代理人提出了三被告对原告之子张某未尽到相互合理的提示、注意等安全保障义务,对张某的死亡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意见;被告方代理人则提出了张某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安全意识和识别能力,其明知自己从桥上跳入西洱河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仍跳入西洱河内以致溺水死亡,其自身具有过错,对事故的发生有责任等观点。由于原、被告双方意见分岐较大,法院当庭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当庭未作出判决。

    其后,大理市法院多次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逐步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今年10月20日,市法院再次组织进行调解,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终于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在调解过程中,就赔偿金额问题充分考虑了比例和数额的平衡,以及被告各自实际所能承受的能力范围,调解书约定由张某某、徐某、王某三名被告赔偿原告张某父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3千元。其中,由被告张某某赔偿原告35000元,被告徐某赔偿原告20000元,被告王某赔偿原告8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法官提醒:莫拿生命开玩笑

    虽然案件最终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但案件本身令人深思。毕竟,珍贵的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案件主审法官马泽表示:“年轻人喝点酒本没有什么,但应把握好度。作为成年人,应该具备对是非的判断能力和对危险性的判断能力,应提高安全意识,珍爱生命,拿生命当赌注的玩笑千万开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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