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外地女孩程程(化名)随奶奶、姑姑、堂姐来北京旅游,不料在王府井西面的大甜水井胡同口,被一辆旅游大巴车挤压至一大门立柱处,当场死亡。
本月12日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并当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旅游大巴车司机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案件回放
司机过早打轮女孩被挤身亡
2010年8月6日晚,小学刚毕业的12岁女孩程程,与奶奶、姑姑、堂姐等亲属一起来京旅游。第二天,程程随家人在天安门广场看了升旗,参观了毛主席纪念堂,游览了故宫。中午时分,程程所乘坐的旅游大巴开到王府井西面的大甜水井胡同停车场。程程下车后,跟着奶奶、姑姑、堂姐一起向停车场外走,准备逛王府井步行街,然而就在程程马上就要走出停车场时,一辆河南牌照的旅游大巴从身后开来。由于停车场的大门不宽,走在前面的程程的奶奶、姑姑、堂姐便站在停车场门东侧门垛处躲车,程程没跟上奶奶,只得在停车场门西侧门垛处躲车。旅游大巴从北向南出门后右转,然而由于司机仅注意前面,没看右反光镜,加之过早向右打轮,车身右侧蹭了墙,可怜的程程脑袋当即被挤碎。而司机看见车前有人不断向他摆手,他才从反光镜中看到惨不忍睹的一幕。
5分钟后警察赶到,将司机徐某带走。事发后,经勘察证实,停车场门西侧门垛处的砖被撞掉,铁门和门墩顶部已被撞变形,徐某负全责。
庭审现场
司机积极赔偿法庭从轻发落
本月12日上午9点45分,穿着东城看守所囚衣,剃着短寸、身材敦实的徐某,在法警的看押下,神情木然地走进东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
据悉,徐某今年46岁,河南省平顶山市人,平顶山市长征旅游公司司机,已有14年大客车驾龄。
昨天法庭审理后认为,徐某忽视交通安全,导致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徐某系初犯,自愿认罪,积极赔偿给被害人家属损失,依法从轻以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庭外探访
停车场已变宽敞
庭审结束后,记者来到紧邻王府井步行街的大甜水井胡同停车场。此时的停车场已变了模样,十分宽敞。路两侧的停车线内,停着不多的大小车辆。阵阵北风中,一名停车管理员不时挥动手中的小旗,引导车辆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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