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醒男友开车注意安全,张女士自己驾车时边开车边发短信,反而不留神撞上路边绿化带上一路人,导致路人死亡。昨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女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张女士,今年26岁,建瓯市人。去年12月12日凌晨2时45分许,张女士驾驶小轿车沿厦门市莲前东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前埔西路路口时,边开车边发短信,一不留神小轿车撞上中央绿化带,并撞到了站在绿化带上的路人。事故发生后,张女士随被害人一起前往医院救治。在知道被害人已经死亡后,张女士于当日上午9时许即直接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如实交代了肇事经过。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