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谭波遇车祸意外身亡,其同居女友在随后两天内将其银行卡里的7万余元存款全部取走。4月11日,谭波的父母将谭波女友起诉至南岸区法院,要求她返还7万余元存款,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团年回家途中被车撞身亡
昨日上午,在沙坪坝区沙坪公园,记者找到当园林工人的谭波母亲张元平。张元平来自璧山县,儿子谭波今年26岁,2004年中专毕业,生前在忠县、南岸、渝北等地的工地打工。事发时,谭波是重庆一建六分公司的施工员。
在张元平眼里,儿子谭波是个有梦想、追求上进的年轻人,他一边打工一边通过函授学习,拿到了西南农业大学的建筑工程专科文凭。谭波的女友陈玲(化名)是四川武胜县人,去年7月份,在双方父母的见证下,两人正式订亲,并一起租住在南岸区四公里一小区内。
“自从订亲后,两人就开始商量着买房结婚,没想到房子还没买,谭波就走了。”张元平神情悲痛地说,今年1月26日,儿子的单位在渝北区宝圣大道附近餐馆团年,27日凌晨零时10分,谭波准备回家,路过果园新村路口路段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当场死亡。
账户里7万多元被女友取走
事发当天凌晨,张元平得知消息赶到时,谭波已躺在殡仪馆的棺材里。此后的一两周时间里,张元平四处奔波,配合警察调查车祸,查找肇事司机,谭波遗物则一直放在其租赁房里。
2月8日,陈玲打电话通知张元平去拿谭波的遗物,清理遗物时,张元平没有找到儿子的银行卡。“儿子自从工作后,就很少往家里拿钱,即使平时大手大脚的,也应该有点积蓄。”张元平说,她当时感到疑惑,便小心地询问陈玲是否看到谭波的银行卡,陈玲称没看到。
10天后,通过公证处公证,张元平终于查到儿子银行卡账户的交易记录。交易记录显示,谭波出事前,其账户上有余额72739.58元,但在事发后两天里,有人分7次用转账或取现的方式,将其账户里的72739元取走,卡上只剩下0.58元。张元平怀疑是陈玲取的,便再次打电话问陈玲,陈玲坚决否认。
直到3月8日,谭波火化时,张元平向陈玲出示了谭波账户的交易记录,陈玲才承认卡上的钱是她取的。不过,陈玲表示,谭波卡上的钱是她的,是她父母拿给她准备买房的,存在谭波账户上,是让谭波代为保管。
女友称钱是自己父母给的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陈玲,她告诉记者,谭波卡上的7万多元钱是她取的,因为这些钱是她父母给她,她准备买房的,去年10月份一次性存入6万元,今年1月份存入1万元。记者昨天查看谭波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去年10月并没有存入6万元的交易。
张元平向记者透露,儿子曾告诉她,他每月的工资有五六千元,公司将近2000元的工资打入卡中,其余的均是领现金。对此,陈玲对记者称,谭波的月薪只有两三千元,平时都用了,没有多少积蓄。昨天,记者向谭波生前所在公司的项目执行经理孙新祖询问,他拒绝透露谭波的收入情况。
警方和法院均已受理此案
据悉,谭波出事后,交巡警认定谭波在此事故中无责任,但出租车驾驶员驾车逃逸,目前警方正追查其下落。3月9日,谭波父母就陈玲取走谭波7万元钱一事向南岸区警方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4月11日,谭波的父母将陈玲起诉至南岸区法院,要求她返还7万余元存款,法院已受理。
律师说法
女友取钱涉嫌侵占罪
钱是父母给的?需有证据
对此,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认为,由于谭波和陈玲还未结婚,只是恋人关系,根据《继承法》规定,谭波去世后,其父母是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谭波的存款应由其父母继承。
对于陈玲称卡中的钱是其父母给的购房款,则需要她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如不能提供,不但要返还谭波的存款,而且还涉嫌构成侵占罪,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沙坪公园,谭波的母亲出示银行卡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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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波手机中保留的女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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