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一辆无牌电动车,撞倒行人后脑着地,行人抢救无效死亡,肇事电动车主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逃逸,一审被判处1年徒刑。昨天,市中级法院开庭二审此案,肇事者认为自己未逃逸,觉得量刑过重。
电动车主喻某现年43岁,原为某物业公司员工。2010年10月3日下午6点半左右,喻某骑无牌电动车带人在龙珠大道上行驶时,刮撞到行人霍某光,导致霍某光倒地后脑勺着地不起。喻某见状下车,掏出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见救护车到场后骑车离去。让喻某没有想到的是,霍某光伤情严重,颅脑损伤,5天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喻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逃逸,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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