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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网吧厕所产女婴 放入水箱溺死获缓刑

来源:羊网—新快报 发表人: 2023-07-16 浏览量:2799

  公厕溺死亲生女婴获缓刑

  ●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只被“判三缓五”,其男友因电话遥控“不要小孩”也获缓刑

  ●法院称缓刑是考虑到犯罪情节较轻,法学专家称适用法律没错,但恐出现负面效应

  这是一对年轻而贫穷的小情侣。突如其来的孩子打破了一切,他们不想生,却没钱去做人流;最终,他们的女儿意外地在网吧厕所诞生,手足无措的年轻人,竟将女婴放到厕所水箱。最终,孩子惨被溺死。

  近日,海珠区以故意杀人罪对这对年轻的父母一审宣判,但最后均只判处缓刑当庭释放。故意杀人为何只判缓刑?法院认为,作出缓刑判决是考虑到两被告犯罪情节较轻,法学专家称适用法律没错,但恐怕会出现负面效应。

  事件回放

  90后少女网吧厕所产子

  男友门外电话遥控称“不要”,新生儿被扔进厕所水箱溺死

  “你行不行啊?”电话那头是男友小伟(化名)焦急的催促,“快了,差不多了,再等等。”凌晨时分,年仅19岁的小怡(化名)躲在网吧厕所腹痛难忍,怀孕9个多月的她觉得孩子要出来了。

  “很痛……”通电话过程中,胎儿的头部慢慢出来,随后胎盘也滑落出来,是个女孩。婴儿发出轻轻的哭声,她小心地捂住她的嘴,给门外的男友打电话,那边说:“不要了。”

  她踮起脚,将婴儿托上,放入了2米高的水箱。开始婴儿还在叫喊,两分钟后,安静了。

  10天后,婴儿的父母——小伟和小怡被警方找到。

  无钱流产胎儿 一天天长大

  小怡是个90后女孩,来自肇庆,今年才20岁,男友小伟来自吴川,今年也才23岁。

  小怡在海珠区珠×集团某部门打工,月薪才1000元,小伟在某纯净水公司打工,月薪1700-1800元,每月租屋花费700元,还要给家里寄回300元。

  2008年12月,两个年轻人走到了一起。很快,小怡搬去了小伟的出租屋。

  2010年3月中旬,小怡感觉身体异样,到医院一检查:怀孕了!这个消息让两个年轻人都十分烦恼。小伟不想要这个孩子,他多次要求小怡去做人流,小怡同意了。两个人每月的收入少得可怜,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何况还要再添一口。

  但每次说起人流,小怡还是拖拖拉拉的,她还没想好。

  虽然说着要做人流,但小伟一直也没筹到钱,胎儿就这样一天天长大了。

  到2010年6月初,小怡肚子里的孩子已有9个多月了。

  路过网吧进厕所蹲着产子

  去年6月14日凌晨零时许,小怡觉得腹痛难忍,想去医院打止痛针,小伟拿出50元给小怡,打算步行到附近的社区医院。

  凌晨3时许,小怡先下楼,小伟随后穿好衣服跟去。

  在海珠区赤沙合和网吧外,小伟与等候的小怡会合。小怡说,很难受,走不动了,“不如先去网吧的厕所蹲一下,”小伟说,等缓解一下再走。两人遂爬上了网吧2楼的厕所。

  厕所里有3个蹲位,用砖墙隔开,并没有门。小怡蹲在中间的蹲位,一直冒汗,下体剧烈疼痛。她感觉胎儿可能要出来了。

  剧痛中,有几个女人进来上厕所,满头大汗的小怡忍住没有吭声,她们也没有搭理。

  蹲了快半个小时,小怡感觉好点了。她走出厕所,准备下楼。就在这当儿,突然有一阵剧痛袭来,她连忙又回到厕所,继续蹲在中间的位置。

  小伟不断打来电话,“快了,差不多了”,小怡感到下体慢慢裂开,胎儿头部也慢慢出来了,“要出来了!”

  小怡一直蹲着,用双手接着胎儿头部轻轻托住,随着她不断用力,胎儿缓缓地滑出来……大约过了20分钟,整个胎儿就生下来了。

  怕人发现将婴儿放到水箱

  可能是用力过度,婴儿才出来一半时,脐带便被扯断了。几分钟后,胎盘也滑了出来。她观察过婴儿,应该是女婴。

  婴儿有轻微的哭声,怕别人听到,小怡用手轻轻将婴儿嘴巴捂住。其间并没有人上厕所。她打电话告诉小伟,问要怎么处理。小伟再次提到经济条件不好,家人也反对,“不要了。”

  挂了电话,小怡最终决定将女婴放到离地面约两米高的第三格水箱里。她踮起脚尖举高双手刚好可以把婴儿放到水箱上面……

  她拉了一下水箱处的红绳,水流汩汩流出冲洗便池。随后,她把胎盘放到旁边的垃圾萝里,出门。身后的地面上,一大摊殷红的血迹。

  她知道这样做,女婴可能会被水箱内的水淹死,但她顾不上了,“很害怕,不知道怎么办,怕被人发现,这样做只是为了把女婴藏起来不让人发现。”据她供述。

  4时10分,满身大汗的小怡走出厕所,正在一楼楼梯口等候的小伟赶紧上前搀扶。她说把婴儿放到水箱上,“会不会被人发现?”小伟也很紧张,“应该不会吧。”

  沉默了一会,小伟说,“算了,不要想太多,回家再说吧。”两人一起回到了出租屋。之后,再也没有打听婴儿的下落。

  清洁工惊见水箱漂着死婴

  6月14日上午8时30分许,肖阿姨像往常一样到网吧的厕所搞卫生,发现女厕所由外往里的第二格和第三格有很多血,特别是第二格,地上和墙上都是血迹。她装上水管将血迹清洗干净,再挨个厕所冲洗便池。

  第三格的水箱没水出,拉了几下都还是没动静。水箱离地约两米,她爬上厕所隔墙检查,惊呆了:水箱里漂着一个婴儿!小小的婴儿赤身裸体,面部朝下,一大块身体都浸在水里。闻讯而来的保安当即报警。

  (以上根据判决书认定事实及当事人庭审供述)

  现场回访

  合和网吧网管回忆:曾有上网女子如厕时看到小怡 惊见很多血但没想到是生小孩

  新快报讯 记者 林良田 报道 记者昨日来到事发的海珠区赤沙南兴市场F栋西侧,从1楼走楼梯上去2楼,上去正对着就是厕所,女厕所在左,男厕所在右,厕所两侧都是合和网吧的房间。

  记者到达时,不少网民正在网吧上网。“这个厕所(事发厕所)是南兴市场的公共厕所。”合和网吧的网管黄先生说,除了上网的顾客上厕所之外,还有附近商铺的人员也是到此方便。黄先生称,市场的临街商铺没有设置厕所,因此到此方便的人员十分混杂,网吧对厕所无管理权。

  回忆起去年发生的事,网管黄先生还有印象,他说,那名女子并不是网吧的顾客。黄先生说,根据楼梯的摄像头显示,事发当日凌晨2时许,那名女子走上楼梯直接进入女厕所,两个小时后才走出厕所。直到上午,清洁工在清理厕所时,才发现一女婴浸泡在水箱里。市场保安报警后,警察陆续赶到现场调查,网吧的网管也被带去派出所询问,但网管均不知情。一个多星期后,案件侦破,一男一女被带到厕所来指认现场。

  黄先生说,事发时,值班的网管没有听到婴儿的哭声,只有一名网管回忆道,夜深人静时,听到水箱有“滴答滴答”的声音,不停地响,一直到早上7点多就不响了。黄先生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他说,案发后,一名女顾客曾经对他表示,事发凌晨她曾两次进入厕所,一次在凌晨2时多,还有一次在凌晨4时多,两次进入厕所均看见一名女子蹲在厕所第二格,脸颊通红,而且地面上有血迹和带血的纸巾,她十分诧异,但没有声张,“谁都不会想到这个女孩子会在公共厕所生小孩,而且还把孩子淹死。”黄先生说。

  法院判决

  小怡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情节较轻判三缓五

  新快报讯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怡、小伟系同居男女朋友关系。2010年3月,小怡被确认怀孕,小伟多次以经济条件不允许等理由劝说其堕胎。同年6月14日凌晨3时许,小怡因腹痛,在小伟陪同下去医院就诊,途经海珠区赤沙村南兴市场F栋合和网吧时,因腹痛难忍,遂到该网吧女厕内,小伟在外等候。

  在此过程中,两人多次通过电话联系。

  凌晨4时许,小怡在女厕内产下一名女婴。小伟得知该情况后,表示不要该女婴。小怡遂将女婴放入厕所水箱内,致使女婴死亡(经法医鉴定系溺死)。随后,两人离开现场,后一直未返回现场查看女婴情况。同月24日,两人被抓获。

  记者了解到,由于两名被告均为刚成年不久的年轻人,海珠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审理了该案。

  小怡、小伟对指控事实均无异议。小怡辩称自己当时只是腹痛,不知道要生孩子,并没有故意杀人。其辩护人也提出,小怡母亲于2009年去世,家庭困难,希望法庭考虑其实际情况,从轻处罚。建议处有期徒刑三年。

  小伟的辩护人也提出小伟的主观恶性较小,建议对其判处缓刑或免除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初生婴儿不具备独自生存的能力。被告人小怡把初生女婴放在公厕水箱内,主观上明知极可能造成该女婴死亡的后果,客观上实施了致该女婴死亡的行为,故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小怡生下女婴,问小伟如何处理时,其表示“不要”女婴,与小怡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本案的具体情况,可认定两被告人的行为属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情形。小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小伟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考虑到两被告人自愿认罪,归案后悔罪表现较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遂对小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对小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记者了解到,该案判决已生效。

  主审法官释疑

  本案手段恶性低于一般故意杀人

  新快报讯 东莞母亲浸死两脑瘫儿,最终在公众一片吁叹之声中,轻判获刑5年。同样是杀害亲生儿,为何两名年轻父母能获缓刑轻判?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主审该案的海珠区法院法官简扬生。

  简扬生介绍,因两名被告刚好成年不久,因此该案在少年审判庭审理。其认为,作出这样的判决是考虑到两名被告犯罪情节较轻,对父母来说,失去孩子的打击很大,他们也是受害者。而从该案来看,这也并不是两名被告主动追求的后果,其只是当时太过慌张,想把孩子放到没人能发现的地方。综合两人的经济条件、家庭背景以及涉世未深等情况,认定这只是特定环境下作出的突发行为。

  简扬生称,归案后,小怡和小伟都非常后悔,每次庭审都哭得很凶,这件事将影响到他们一辈子。

  同时,相对一般的故意杀人案来说,两名被告的犯罪手段及主观恶性也较轻,其并无预谋要杀害婴儿,只是因肚子痛,在去医院的途中,无意间将孩子生出来。手足无措之下,只想赶紧摆脱,遂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作出犯罪行为。

  另外,其将婴儿放入水箱的手段,比一般故意杀人拿刀、拿枪的要轻。

  简扬生同时提出,此案的受害对象是新生婴儿,如果是生下来已养育一年半载的孩子,恶性就会大很多。

  简扬生介绍,故意杀人罪分两个刑级,一种是恶性较大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一种是恶性较轻的,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本案中,便是以最低起刑点3年对主犯小怡进行量刑。而小伟作为从犯,对其依法减轻处罚,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缓刑的规定,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判处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的,依法可对其判处相应缓刑。

  专家说法

  判决于情于理可信服 但恐会出现负面效应

  新快报讯 情侣联手“害死”亲生儿双双获判缓刑,对于一条新生命来说,这个处罚是否太轻了?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系副教授黄娜。

  黄娜表示,两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首先他们杀害的不是其他人,而是自己的亲儿。另外,综合本案的具体情况,两名年轻人生活困苦,害怕家人不认可,害怕没能力抚养,一开始便是不想要这个孩子,只是后来对自己的孩子不要不养等,处理不当。

  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无再危害社会可能的人,可判处缓刑。因此,她认为从法律适用上来看,该判决于情于理比较能让人信服。

  但黄娜同时提出,现今社会上有不少未婚先孕的情况,两人同时判缓刑,担心会带来负面的社会效果。就此,她提醒广大公众,缓刑也是刑罚的一种,即便将来执行完毕,其依然会留下相应案底,因此建议要以此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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