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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岸游泳馆 54岁男子1.6米深泳区内溺亡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表人: 2023-08-26 浏览量:2907

  “于洪区金海岸游泳馆,有一位泳客好像淹死了。现在游泳的人都被清出场,人还在游泳馆。”

  一个每周都要来游泳的男子,在浅水区只待了十几分钟,便沉入泳池内……

  8月25日14时30分许,于洪区金海岸游泳馆内,一名男子在泳池内溺水后身亡。饮酒?突发疾病?还是纯粹溺水?男子死因成谜。

  男子在游泳馆浅水区溺水

  昨日16时,平时熙来攘往的于洪区金海岸游泳馆外站着数十人。大多数人头发还是湿的,他们拎着手中的洗漱用品,议论纷纷。“我们是在游泳馆里被‘撵’出来的,里面死了个人。”“死了吗?不是说心电图显示还有心跳吗?”“那男的看样指定不行了!”这些人都是金海岸游泳馆的顾客,有些人还亲眼目睹了男子溺水的过程。

  “应该是喝酒了,被拉上来的时候,还吐了一堆。”目击者小王说,事情发生时大家都没有注意,等救生员将男子拉上岸时,男子确实还有生命迹象,并在池边呕吐。“可能是游泳馆打的120,抢救了半天,但那人情况越来越不好,就给拉走了。”小王表示,之后有人传溺水男子已经死亡,警方也赶到游泳馆,将游泳的人清出现场。

  对于男子饮酒一说如何证实,被访者均摇头不知,“但好多人都这么说。”

  此时,游泳馆大门紧闭,陆陆续续还有往外走的泳客。门外贴着“暂停营业”的告示,透过大门能清晰地听到一名女子哭喊的声音,令围观者痛心。

  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多名泳客证实,男子当时是在1.6米深的浅水区游泳,因何溺水,人们都不得而知。

  妻子证实死者事前曾饮酒

  16时30分许,从游泳馆内走出来一名穿着红色上衣的中年女子,眼圈通红,光脚走到马路对面坐在路基上打电话。“你快来吧,强子没了,游泳淹死了!”女子显然是在通知亲属,语气十分激动。

  记者上前安慰女子,得知死者正是她的丈夫,姓张,54岁。她刚刚从医院得到消息,丈夫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我找他们里面的人,都说自己不是管事的!”女子哭着说,他们夫妻平时每周都要到这家游泳馆来一次,“今天吃完午饭,他就说去游泳,我说好。”

  丈夫跟妻子还有妻子的哥哥三人来到游泳馆,但只游了十几分钟,便出了事。按死者妻子的说法,三人进入游泳馆后分别在三个地方游,并不在一起。直到有救生员将男子打捞上岸以后,妻子才注意到溺水的丈夫。

  “吃饭的时候喝酒了吗?”记者问。“就一人喝了两瓶啤酒。”女子说。记者看到,女子的脸色还很红。

  游泳馆方对于死因有其他猜测

  16时45分,女子接到亲属电话说,医院已经通知家属要为溺水男子“穿衣”。女子哭着说,要等她过去。

  游泳馆的几名工作人员介绍,男子确实是在进入浅水区后不久溺水,而且确实喝了酒。“从出事以后,陪他来的两个人都一直在游泳馆没出来,去医院也是我们的领导陪着去的。”工作人员说,那么短时间内,在浅水区发生事故,他们也无法判断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可能是喝酒,可能是有什么突发疾病。但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出事了,不去医院陪同,却要在游泳馆一直哭闹。”

  “饮酒者能允许游泳吗?”记者问。“要视情况而定,但我们警示牌肯定都有(提示)。”工作人员回答。

  事发后,游泳馆通知前来游泳的顾客至少要停业三天。一名男泳客介绍,这家游泳馆营业了10年以上,由于这附近游泳场馆并不多,这家游泳馆生意一直不错。

  记者随后赶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男子脸蒙白布,二十几名家属都陪在医院。据医生介绍,男子死因需要进行尸检才能确定。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表示,由于游泳者自身特质导致的意外,游泳馆可以和游泳者分担责任,但还要根据死者的死因以及游泳馆是否做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来划分责任。对于饮酒者不要进入泳池内游泳,游泳馆的警示牌已经做到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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