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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区世纪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行人,行人不治身亡。我市城乡有数量庞大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切记速度不可过快。
昨天上午9点10分,有读者向本报报料,在世纪大道银河印刷公司门前的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将一行人撞倒,行人生命垂危。上午9点20分,记者在现场看到,电动自行车倒在世纪大道南侧的非机动车道内(如图),车身倒地后在地面上划出了长长的刮痕,地面没有发现血迹。
开电动车的年轻人姓魏,30岁,显然惊魂未定。他的左腿、左胳膊及左额部位,都不同程度擦伤。他说,早上开电动车经过事发路段时,突然看见前方一个行人从人行道下到非机动车道,他赶紧刹车,连人带车摔倒。
惨剧发生了。被撞的行人,是一位中年男子,倒地后就没有什么气息,被随后赶到的120急救车送往南三院救治。上午10点,记者在南三院急救室看到,医生已告男子不治。急诊医生说,男子被送到医院时就已瞳孔扩散,抢救了40多分钟也没有用。得到消息赶到的男子家人悲痛欲绝。据了解,男子姓唐,市区人,49岁,一个孩子在南京读大学。
骑电动车魏姓男子随后被民警带走。目前,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科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据了解,在亡人交通事故中,只要负主要责任以上,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就在不久前,市区还发生过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人死亡的事故。这次再次出现电瓶车致人死亡事故,惨痛的教训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车骑行者,正常行驶时一定要保持低速,否则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很难及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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