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弟一走(死亡),他家就没了顶梁柱,剩孤苦的媳妇,既要赡养俩老人,还要抚养一对双胞胎儿子,这以后日子咋过啊。”5月23日,合阳县路井镇韩家城村民韩茂奇悲伤地说。几天前,当地一建筑工地脚手架倒塌,因脚手架倒塌后触电,导致韩茂奇的堂弟韩某死亡,另一村民张某受伤。
正搭建的脚手架突坍塌
5月23日,事发工地的一个民用的三层楼房,外壁粉刷已停工,没搭建好的脚手架靠在屋檐上。
据伤者张某回忆,事发在5月18日上午11时,自己和韩某一起搭建脚手架。“当时,我先在上边用电锤在墙上打眼,被同伴换下来后又准备去扶搭脚手架的一根钢管。谁知道刚扶上,这根钢管就突然倒塌了,”想起惊险一幕,张某感到后怕,“我一下子就被压倒在地,还没反应过来,就听着发出异常的‘呼啦啦’声音,电把人(即张某自己)打得乱蹦。我赶紧用脚蹬,但是左腿已被吸住了,好不容易挣脱后,只看见长六米的这根钢管底端上面的漆皮已烧着了,火苗烧得有近1米高。”
张某说,原来,正在搭建的脚手架几根钢管突然倒了,其中有钢管触到附近的高压线上,发生了意外。而每根钢管要长6米多。
张某称,事发突然,当时很多人围观,但无人敢上前来施救,此时,韩某倒在地上,一只脚触在钢管上。自己就赶紧用手抓着韩某的衣领,才把他从接触的钢管上拉开。随后,有好心人一起帮忙,将韩某送往医院抢救。
张某讲,在医院救治韩某时,自己浑身上下有种被灼烧的疼痛感,褪掉衣物后,这才发现,自己全身已被电击伤多达12处。
“我得到消息时已经快到中午12点了,到医院后,人早已经不行了。”韩某的堂兄韩茂奇说,电力设施在人触电后未能自动跳闸,而建筑工地上的设施周围并没有防护措施。
记者赶到事发地在建工地时,只有房主的八旬老父亲在看守工地。老人证实说,工地上确实发生过电击人的事故,自己的儿子去西安已有五六天时间。
钢管触到高压线与变压器的引线
5月23日,合阳地电分公司路井镇供电所所长张鹏表示,事故发生后,电力部门一直积极配合镇政府的工作。
“按照规定,变压器对地距离、线路的风摆距离均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相关安全规定中没有要求变压器周围必须安设护栏,只要有‘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就可以;变压器架设在先,房屋修建在后;事发后,供电所显示电已接地,随后接到房主电话、得知有人触电后,供电所已立即将电闸拉下。”
张鹏称,该电线是10千伏的高压线,经电力调查,触电事故发生时,钢管触及到附近高压线与变压器连接的引线上,导致触电的。而在变压器上,标明“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的警示标志。风摆距离不能少于1.5米,变压器支架对地距离不能低于2.5米,事故发生时,变压器距离地面3米左右。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要求,因此,在事故中,电力所不承担责任。
镇上正协调处理后事
合阳县路井镇党委书记张占刚表示:“事故发生后,镇党委和政府已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此事故进行协调处理。因为牵扯到承包关系负责、房主因车祸受伤等多个因素,善后处理事宜尚未调解妥当。”
“因为事故的责任相对比较模糊,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所有情况。”路井镇政府副镇长雷建学说,“今天工作组已经与所有责任方,包括房主、工程承包方、电力部门、死者家属等进行接触,并共同磋商,这一事件处理不到头、工作组不撤、人员不减少,也肯定会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并本着‘法、理、情’相结合的态度对此事进行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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