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和未婚夫要去泰国旅游结婚,没想到因煤气泄漏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二人被发现时已死在了店中。近日,西岗区人民法院在对本案进行了三次审理后,最终认为燃气公司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判决其给予死者家属共计65万余元的赔偿。
煤气管脱落 情侣中毒身亡
这起惨剧发生在2010年3月13日,太原街与五四路交会处一家治疗灰指甲的店里。当天9时25分,沙河口分局白山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煤气中毒。报警人陈女士称,她当天到店里上班,发现店内满是煤气味,她呼叫住在店内的刘女士,但对方一点反应也没有。
警方赶到现场时,发现屋内煤气管道阀门处于打开状态,煤气胶管脱落,还在向外泄漏煤气。后来,燃气公司人员赶到,关闭了总阀门。但是,屋内刘女士和其未婚夫已经中毒身亡。
刘女士的父亲刘大爷介绍,女儿的丈夫已去世18年。 2009年,刘女士结交了一位男友,两人恋爱一年多,准备结婚。惨剧发生前一天,刘女士刚刚拿到签证,准备在2010年3月15日,和未婚夫一起去泰国旅行结婚,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刘大爷将大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告上法庭,索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99万余元。
改装存隐患燃气公司得担责
2001年时,燃气公司曾对事发屋内的煤气管道进行过改装。经过三次庭审后,法院认为,燃气公司改装后,煤气阀门被安装在了2.24米高处,不方便用户操作,存在隐患;燃气设施的阀门应采用旋塞或者是球阀,但燃气公司将阀门改装成了截止阀的手柄,该手柄缺少限位装置,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燃气公司应承担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而刘女士本人疏于管理和检查,也负有一定责任。
法院最终认为燃气公司应承担90%的民事责任,刘女士则应承担10%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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