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在游泳馆溺水的8岁女孩儿小寒(本报于7月24日A10版报道)因伤势过重,终因抢救无效身亡。
据了解,因溺水时间过长,小寒肺部挫裂伤,脑部严重缺氧。被救上岸后,小寒一度失去心跳和呼吸,送三院后,经全力抢救,她的心跳恢复,但是无法自主呼吸,必须依靠呼吸机。
“孩子的情况很危险,一直靠呼吸机支撑,一分钟呼吸四五次。”医生介绍,小寒的伤势过重,虽经全力抢救,她还是未能闯过难关。当天晚上,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等家人的不舍中,小寒永远闭上了眼睛。
“游泳馆监管失责,负有一定的责任,予以相应赔偿。”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的崔良律师介绍,游泳馆属于危险场所,不应该让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随意进入,一旦进入,游泳馆就必须履行管理的职责,“无论小寒是否属于游泳馆的学员,她一旦进入馆内,馆方就必须保证她的安全。”
7月24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健之行游泳健身会所时发现,游泳馆以“近期进行泳池清洁系统的整改”为由,停业三天。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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