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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内两车擦挂 一人擦肩而过

来源:重庆晨报 发表人: 2023-08-24 浏览量:1458

庭审现场,被告称自己当时没有看见阻拦车辆的老王。 江北区检察院供图

    控:小朱在企业专用停车场内驾驶机动车,因忽视观察而致一人死亡,案发现场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该停车场属于公共道路,港口就是路的终点,这只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老王阻拦车辆,对事故发生应该负全责,小朱没有任何责任。

    两辆货车擦挂,司机因为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一人欲驾车逃跑,另一人身体阻拦

    小朱和老王都是开大货车的司机。两人开车发生了擦挂,赔偿的事儿一直没谈拢。小朱急了,要开车走。老王不干,跑到小朱车头前,用身体挡着不让走。车子却继续前行,老王倒地后,被当场压死。

    然而,事发地点到底是公共道路,还是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企业专用停车场,是被告人如何定罪的关键因素。前日,该案在江北区法院开庭,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官当庭未作出判决。

    案件

    两车擦挂,挂掉一条命

    29岁的小朱是河北人,初中毕业就开始当司机。今年1月11日晚,小朱和同行的驾驶员郭某、吕某等人在江北与老王的货车发生擦挂。但赔偿双方一直没谈拢。于是,他们都把车停到了江北郭家沱港埠有限公司的2号停车场,坐下继续谈。

    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还是没谈拢,而且很不愉快地吵了半天。小朱有些着急了,他跟郭某等人商量着,决定趁老王不注意时,开车先跑了再说。郭某发动货车刚往前开,老王和妻子汤某马上就追到车头前,拦住不让车走。郭某只得将车停了下来。

    老王刚走回自己车旁,郭某、吕某就一起上,强行拉开了还站在车头前的汤某。小朱趁机登上货车,开车往外跑。老王立即从小朱车的右后方飞跑上去,边跑边拍打车身、车门。赶到车头前,老王用身体抵住车头,想阻止车往前开。

    悲剧发生了,车继续向前,老王被货车推倒,当场身亡。在周围一片惊呼中,小朱才停下了车。“货车驾驶室很高,我当时没看到车前有人。”开庭时,小朱这样辩解。

    事发后,办案民警做了相关勘察,发现小朱坐在驾驶室里,确实看不到车头前的情况。他匆忙开车走时,也没有调整好货车的下视镜。

    发现出人命后,小朱丢下车就跑了。没跑多远,他被码头工作人员拦住了。

    停车场里的摄像头清晰地记录下了这一切。

    交锋

    停车场到底是否公共道路?

  

    庭审现场,被告称自己当时没有看见阻拦车辆的老王。

    江北区检察院认为,小朱在企业专用停车场内驾驶机动车,因忽视观察而致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小朱的代理律师却认为,停车场是公共道路,应属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老王阻拦车辆,对事故发生应该负全责,小朱没有任何责任。”

    事故发生地在公共道路范围内,是构成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到底是交通事故,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事故发生地是否公共交通管理范围,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一个重要焦点。

    对这个关键问题,律师显然是有备而来。他拿出很多“道路交通整治时,领导视察该港口”等新闻报道,“这说明,这个港口停车场属于公共道路。”他说,“这个港口,就是这条路的终点。”

    检察官当庭抛出了两个更有力的证据:港埠公司和交巡警总队开出的证明。两份证明都清楚说明,该停车场属于港埠公司管辖范围内,其功能专门用于出港货车停放,且有专人指挥、管理,不允许其他社会车辆通行。“这说明,案发现场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检察官当庭表示。

    检察官同时认为,小朱作为一名职业驾驶员,应当在驾车行驶途中负有保证安全、谨慎驾驶的义务。但小朱明知双方纠纷尚未解决,急于驾车逃离,不但未正确调试车辆的下视镜,而且在被害人沿车追跑数十米直至车头前方的整个过程中也忽视观察,从而导致被害人被货车碾压致死。“显然,小朱在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控诉

    建议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

    “小朱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致人死亡,且事故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检察官表示。

    但检察官也同时指出,被害人老王在车辆行进过程中,仍追跑至车头前方拦阻,其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预见或者判明自己可能被车辆致伤或者致死的可能性,显然其存在过错。

    “被告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情节较轻,公诉人建议对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检察官最后向江北区法院发出量刑建议书,但法官未当庭作出判决。

    “这本是一场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如果双方当事人能以平和的方式解决纷争,被告人谨慎驾车,被害人珍视生命,那么一条生命就不会因此消亡,被告人也不会因此身陷囹圄。但法律是公正且无情的,它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在情与法之间,都必须守住自己行为的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一例外。”庭审结束后,承办该案检察官的一席话,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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