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围绕钓鱼岛问题的争端正在步入一场持久战。虽然日方依然顽固坚持“钓鱼岛无主权争议”的立场,但其近日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客观上已在国际社会形成钓鱼岛存在争议的事实。钓鱼岛是属于中国,还是属于日本,真理只有一个,只会越辩越明。
由于显而易见的历史原因及其对待侵略战争的态度,日本在亚洲很难找到同情者,于是便把目光转向了欧洲。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将访问法、英、德,要在“G8”中拉拢同情者。日本还决定二○一三年在不丹、南苏丹、冰岛、所罗门、亚美尼亚等国增设大使馆,制作宣示钓鱼岛主权的宣传册,与中国争夺国际舆论空间。
日方是在中方凌厉攻势下,被迫进行应对的。日方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后,中方出台的一系列反制措施令日应接不暇。日本感到,若依然坚持“钓鱼岛无主权争议”的立场,不积极作为,日本在国际舞台上只会越来越孤立。虽然这些措施未必对日有利,但总比坐以待毙好。
中方不怕争辩,认真、全面、客观研究钓鱼岛历史沿革、法理依据,人们不难就其主权归属得出公正结论。问题在于,日方的所谓宣传并非本着科学客观的态度,是采取割裂歪曲历史、断章取义的投机方式,来证明自己的邪说。
日本主张钓鱼岛主权的基本前提是“无人岛”论,这根本就是站不住脚的。根据日方说法,自一八八五年以来,日本政府通过冲绳县当局等途径再三在钓鱼岛实地考察,慎重确认其不仅为无人岛,而且没有受清政府统治痕迹的情况下,才于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在岛上建立标桩,正式纳入日本领土。
但事实绝非如此。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明清两朝有大量历史资料,包括一四○三年的《顺风相送》、一五五六年的《日本一鉴》及后来的《使琉球录》等十余部文献,均明确无误地标明钓鱼岛属于中国。中国的官方文件中还详细记载了对钓鱼岛的管辖情况。日本对此十分清楚。就在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声称发现钓鱼岛并向政府申请划入日本领土时,当时的外务卿曾明确回覆,“清国已命其岛名”,为避免“清政府之警示”,不“为清国所疑”,“建立国标、开发诸事可留待他日”。日本虽然在一八九五年乘甲午战争胜利已成定局,通过决议窃取了钓鱼岛,但由于顾及中国反应,这一决定当时并未公开,“标桩”也是在七十四年之后的一九六九年五月才建立。
至于日方列举的明治天皇第十三号敕令、日美《旧金山和约》、《归还冲绳协定》等等论据,要麽是对历史的歪曲,要麽是中国政府从未承认的不平等条约,均无法构成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依据。因此,无论日方如何宣传自己的主张,国际社会只能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其非法窃取和霸占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是根本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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