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甘 敏 通讯员唐志平)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清明小长假,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明显下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清明期间,我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奋战50天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对通往墓区道路、客运站点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监控和隐患排查,加强了对交通安全标识的整改力度,在交通复杂、群众出行集中的路段增派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在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利用多种方式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减压减速,保持车距。同时,各地联合农机、派出所等部门深入乡镇、村屯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为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切实从思想上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
据介绍,清明小长假,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1起,造成11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665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4起,下降43.64%;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50%;受伤人数减少32人,下降41.56%;直接经济损失减少73996元,下降49.12%,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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