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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补偿已60年不变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人: 2023-03-04 浏览量:2265
        你知道我国目前大多数省份使用的在岗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相关法律条例是何时制定的吗?今年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余天亮昨天透露,我国针对企业在岗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仍是主要参照1951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经1953年、1956年两次修订),以及1953年1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实施。余天亮认为,这些法律条款有一定的特定历史条件,而且现实操作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经过了60多年,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

  余天亮是玉柴船舶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兼董事会秘书,他向记者透露,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是因为在他身边也出现了一些这样的问题,一直让他很苦恼。为此,他多方查找资料,决定将这一问题带到全国两会上。

  余天亮说,由于非因工死亡与因工死亡两者之间的待遇相差过大,同时各地实施标准不一,造成部分职工的直系家属对该待遇期望与实际不符,从而转向企业索要相关人道补助,该人道补助已逐渐成为企业解决非因工死亡问题的必须支付的惯例,极易形成企业与员工家属情绪不理解、不和谐现象,更造成企业对法律规定的困惑和不解。因此,他建议规范和提高企业在岗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加大再分配力度,同时加强《社会保险法》以及《劳动保险条例》对各地实施条例的指导性。

  此外,余天亮还建议针对遗属困难生活补助的月度发放进行调整,建议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一次性支付或月度支付双选的形式,增强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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