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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的网友搞聚会,一名网友酒醉后意外死亡

来源:搜狐网 发表人: 2023-03-04 浏览量:3102
        网友们聚会本是为了开心,加深友谊。去年2月,桂林市蒋某等10余名网友参加聚餐时,却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蒋某喝醉了睡在网友孙×的车上,第二天,孙×发现蒋某已不幸死亡。由此引发生命权纠纷案,蒋某妻子彭某将孙×等5名网友告上法院索赔。2月26日,桂林市秀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网友孙×负有疏忽大意的过错,承担40的赔偿比例,赔偿16.9万余元。

  去年2月9日上午,蒋某以网名“天高云淡”在“快乐人生”QQ群发布网友聚会的通知,通知网友以AA制的方式,于当晚6时30分到桂林市圣隆路一饭店聚餐,并留下联系人QQ群群主唐女士和网友孙×的手机号。当晚7时,“快乐人生”QQ群10名网友来到约定的饭店聚餐,其中包括蒋某、唐女士、孙×、杨女士和吕女士等人。席间大部分网友都喝了酒,吕女士和蒋某未出餐馆已经酒醉。散场时,吕女士被网友扶出饭店,蒋某被背出饭店。网友孙×来聚餐时开了一辆面包车,群主唐女士便安排用该车送吕女士和蒋某回家。车主孙×也喝了酒,于是由网友杨女士来开车。杨女士将车开到灵川县八里街停下,将吕女士送回家,再返回时车子已经不见。原来,孙×已将车开到旁边一个工地停下。杨女士致电孙×,孙×称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并称要睡觉了,即挂断了电话,杨女士便乘车回家。第二天凌晨6时,孙×醒来时发现后排座位上的蒋某没有反应,立即打电话报警,120救护人员赶到时蒋某已经死亡。后经法医检验,确定为排除机械性暴力损伤死亡。

  去年2月12日,蒋某遗体在桂林殡仪馆火化。随后,蒋某的妻子认为丈夫的死,是由于网友孙×的严重过错造成的,同时作为群主的唐女士和管理员杨女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彭某来到法院起诉孙×等5名网友,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38.6万余元。

  开庭时,孙×辩称,当天他也喝醉了,并不知道蒋某在车上,且蒋某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控制好饮酒量,他不应当承担责任。唐女士等4人都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秀峰区法院认为,在杨女士护送蒋某回家的过程中,孙×因酒醉未能察觉其车后座还有酒醉的网友蒋某,并驾车离开,致使杨女士不能护送蒋某到达安全的地方,以致他身体健康发生险情时,失去了他人救助的机会。对该损害的发生,孙×负有疏忽大意的过错。但蒋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醉酒后,面对险情无法自救的后果,在网友聚会时并未约束自己的饮酒行为,最终造成自己面对险情无法自救的后果,本人也有重大过错。法院认为孙×按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较为适宜。

  2月26日,秀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孙×赔偿彭某精神抚慰金1.2万元,蒋某的死亡赔偿金15万余元、丧葬费6830元,共计16.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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