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遗者父母见到受捐者拥抱落泪
专家提醒:慎重见面以防加重当事人心理负担
武汉晚报讯(记者伍伟 通讯员刘彤)昨晚,在“3·26武汉遗体捐献者纪念日”晚会现场,江夏的王良喜、胡运枝夫妇见到了何先生。何先生的体内,有着夫妻俩死去儿子的一个肾脏,他们当场和何先生相拥而泣。
看到何先生,王良喜仿佛看到了儿子的新生,悲喜交集。胡运枝更是眼含热泪,拉着何先生的手久久不愿放开。在座的人们无不为之动容。
不过,现场也有人担心捐献者家人是否承受得了情绪波动,而受捐者会不会更多一份心理压力?
湖北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专家赵敏介绍,按照国际惯例,器官捐献者家属与受捐者见面,必须征得双方同意,而且时间不能过早,一般在事发一年后。否则可能加重捐献者家属的创伤。
父母不后悔捐出儿子遗体
2012年6月3日下午,江夏区实验高中高一同学王政下课后遭遇车祸,被一根电线杆击中,双腿骨折、后脑勺着地引起严重颅脑损伤。6月4日下午4点左右,医生宣布王政脑死亡。
经过两天多痛苦挣扎,王良喜决定捐献儿子的遗体,他还说服了妻子胡运枝。
6月6日下午4时许,医生轻轻拔管,王政心跳随即停止。1小时后,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器官移植中心摘取了这位少年的心脏、肝脏、两枚肾脏以及双眼眼角膜。这些器官至少让6位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
昨天见面会前,记者再次见到了王良喜。他拿出了镶有儿子照片的钥匙扣,说当想儿子时就会拿出来看看。虽然经历重创,但他从不后悔捐献儿子的遗体,这也是一种纪念儿子的方式。
受捐者亲口道谢完成心愿
当主持人介绍完双方姓名后,王良喜、胡运枝夫妇与何先生紧紧相拥,何先生连声说“谢谢、谢谢”。
36岁的何先生说,他是2011年2月被检查出患有尿毒症的,当时就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等待肾源,没想到一年多后就等到了。手术过后,他恢复很好,很快就出院。
出院后,何先生从媒体上得知,救命的肾来自王政。当时他就有感谢这对大爱父母的愿望,如今他终于了结了心愿。
3月26日是“武汉遗体捐献者纪念日”,武汉市红十字会特地提前一天安排这次见面,藉此呼吁更多的人加入捐遗行列。
据武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王政是湖北省多器官捐献第15人,更成为湖北省首例遗体心脏捐献者。
武汉市红十字会自2000年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当年仅有一例遗体捐献。捐献者的叫李佩兰,是一名退休幼师。
2003年,武汉市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遗体捐献条例》,奠定了武汉市开展遗体捐献工作的法理依据。2009年武汉成为全国首批10个遗体器官捐献试点之一。
2012年,武汉市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人数达830人,实现遗体捐献144例,器官和组织捐献83例,使其总数累计分别达到6100人、638例、226例。 这些捐献一共使106名生命垂危患者起死回生、使312名患者重见了光明、580名危重患者得到了及时救治、也为数万医学院校学生提供了教学实践机会。
如今,这些捐献者的名字已经镌刻在石门峰名人文化公园内的“武汉市遗体捐献者纪念碑”上,供人们永远铭记!
专家提醒捐受双方见面须慎重
捐献者家属与受捐者见面有何注意事项?湖北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专家赵敏教授说:“让双方见面应该是相当慎重的”。首先,失去亲人特别是未成年孩子对家属打击很大,并不会因为捐献器官而改变。如果双方仓促见面,捐献者家属容易触景生情,重新经历丧失亲人的痛苦,难以恢复平静健康的心理状态;其次,见到受捐者后,家属还可能产生一种“移情”的心理现象,即把受捐者当作了自己的亲人,产生“他就是我的孩子”的错觉,无形中加重了受捐者的心理负担。
她建议如果双方需要见面,一定要在捐献者家属心理完全平复后进行,这个时间一般要在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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