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根据国务院公告精神,市政府部署为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举行哀悼活动。
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4月21日当天,本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哀悼活动期间,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包括文化娱乐活动、大型群众娱乐活动、体育赛事、庆典等,歌舞、影剧等文化娱乐场所停止营业一天。本市的哀悼活动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哀悼活动。各单位停止当天各项庆典和娱乐活动。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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