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午十时左右,在禅城区村尾村始平大街四巷1号的旅馆做保洁的曾姨都要准时地开始打扫每个房间。2012年6月15日,当她像往常一样进入205房,却闻到了一股不寻常的臭味,打扫的过程中她在床下发现一具女尸。
后查明,受害者黄某是广西来佛山打工的农民。行凶者是其婚外恋情人,与其同村的马某。经法医鉴定,黄某是被暴力作用于颈部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
事发后,被害人黄某丈夫杨某将马某告上法庭。杨某说,2011年,双方家人知道了他们的婚外情关系,极力反对,这让两人面临巨大压力。
2012年6月8日晚上,黄某在电话中告诉丈夫,马某的家人要杀黄某全家。12日晨7时许,杨某再给妻子打电话时,黄已关机。此后,黄和马的手机就再也无人接听。
据马某讲述,早在2012年6月6日晚,两人便已有了自杀的念头。2012年6月11日晚十一点半左右,马某与黄某相约在事发旅店205房间见面。马某说想自杀,黄某便要求先于他死。他用右手伸向黄某的脖子,从后面勒紧。30秒后,他不忍心,就松开了手。黄某喘气并不停地急促呼吸。5秒钟后,马某再次用力勒住黄某的脖子两到三分钟,直到黄某不再动弹。随后,他将黄某的尸体放在床边的地上,还从洗手间拿了一条毛巾帮黄某擦干净嘴边的一些口水和血迹。清理完毕,他却失去了自杀的勇气。他将黄某的尸体放进床底,拿了黄某的手机离开了旅馆,并将自己和黄某的手机卡都扔了。
事发之后,马某于2012年6月16日到了海南省东方市,在一个老乡“阿进”那里打工。6月22日下午,警方在东方市那等村的蕉林中将他抓获。
[判决]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是因婚外恋情关系引发矛盾,有别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且被告人马某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杨某家人271635.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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